2010年12月17日 星期五

營造友善校園 禁絕霸凌行為

為營造友善校園,禁絕霸凌行為,本(16)日下午由教育部吳清基部長親自邀集25縣市教育局處長、專家學者及相關單位於教育部研商各項可行方案,與會人員會後召開記者會並公開部長「給校長的一封信」,宣示從教育部至縣市教育局處及各級學校將共同致力於消弭校園霸凌,建構友善與安全校園。教育部並將貫徹:一、落實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二、友善校園總體營造計畫及三、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三項政策措施,以期標本兼治,杜絕霸凌行為。

防制校園霸凌行為首重落實學生法治教育,兒童少年福利法對於行為當事人、學校教育人員及學生家長均有詳細規定,對於違犯之人員或是未盡應盡職責,相關人員需負擔應有之法律責任。校園霸凌行為,如已達身心虐待程度者,校長身為教育人員,應依法通報,未依規定通報而無正當理由者,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61條規定,處以罰鍰,及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其如屬違反法令,而情節重大者,得記1大過,教師亦有相關類似規範,應向學生及全體教育人員廣泛宣導,了解個人權利與義務,避免因不瞭解法令規定觸法而不知,會議共識請各級學校落實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相關條文規定之執行。

為建構友善、尊重與關懷的校園,立基於學校本位管理觀點,整合親師生輔導支持網絡,自94年起教育部以「學生輔導體制」、「性別平等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為推動友善校園總體營造計畫之四大主軸,透過對各地方政府統合視導了解執行成效。舉例而言,於正向管教工作部分,以「國中學生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校園體罰現況,「從來沒有」被打的學生比例已逐漸由96年的72.3%提升至99年上半年的83.1%;中輟復學輔導工作部分,從93學年尚輟人數4,156人(尚輟率0.145%)逐年下降至98學年1,045人(尚輟率0.041%),顯示各級學校積極推動友善校園計畫,涵蘊校園品德核心價值,並整合親師生輔導支持網絡,強化警政、社政、教育單位橫向聯繫,建構支持與關懷的環境氛圍。

鑑於近來校園霸凌事件時有發生,引發社會輿論關注與討論,凸顯霸凌嚴重情形。因校園霸凌的預防及處理刻不容緩,本部已完成「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草案),並於今(16)日會中討論通過,對於校園霸凌的事件處理預防機制,加強防制校園霸凌作為,例如要求校方和老師必須主動、積極關懷每個學生,並隨時介入處理霸凌事件,學校未妥善處理者將施以扣減補助款、列入學校評鑑或校長辦學績效、年終考核及遴選重要參據。另外學生如果遭遇霸凌,本部亦研擬學生第一時間可以尋求協助支援的管道,透過向老師反映或是本部24小時免付費投訴專線(0800200885)反映,立即處理後續可能發生的霸凌行為。

建構友善校園是教育部及各級學校努力的目標,會中決定將每學期第一週訂為「友善校園週」,以「反黑、反毒、反霸凌」為宣導主軸,首次將在明(100)年2月的99學年度第2學期第1週規劃辦理系列活動,喚起全校教職員生對建立友善校園之重視,共同關注校園霸凌問題。

學生間的霸凌行為與一般偏差行為都是需要我們重視並解決的問題,尤其霸凌行為對於學生身心發展有極大影響,校園霸凌的預防及處理刻不容緩,教育部特別透過這次會議的召開,再次呼籲提醒學校老師應主動、積極關懷每一位學生,及早發現問題並提供協助與輔導資源即時介入處理,也籲請家長及社會各界共同關心我們的青年學子,一起為建立安全學習環境,建構友善校園,讓孩子可以快樂學習成長而同心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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