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2日 星期三

教育部全面總動員防制校園霸凌

為加強防制校園霸凌,教育部呼籲請全體家長及社會各界共同關心面對我們青年學子的校園霸凌問題,一起為建立安全學習環境,建構友善校園,讓孩子可以快樂學習成長,教育部將採取下列措施:

一、 召集高中職及國中校長研習宣示本部的決心及行動計畫

99年12月24日、27日由本部中部辦公室及國教司分別召集高中職校長及國中校長辦理研習,部長親臨主持,研習內容包括防制霸凌政策、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及反霸凌相關法令、本部友善校園總體營造計畫及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計畫及反霸凌安全學校(台南市延平國中、國立草屯商工等)經驗分享。

二、 全面動員各縣市校外會及督學系統

本部執行反霸凌工作將比照SARS、H1N1疫情防治工作,責令各縣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每週一、四彙整統計各縣市校園霸凌申(投)訴、諮詢及防治措施資訊,提供本部每週二、五迅即處理;本部督學室將編組北中南東四區實施全面督導。

三、 督考各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落實防治霸凌工作

本部要求中部辦公室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針對本案採取積極作為,落實管考學校霸凌預防輔導工作,相關防治績效均列入本部督訪考核重點。

四、 促請家長團體及教師團體參與防治工作

鑑於霸凌成因多樣,防治工作必須探討背後形成的原因,尤其家庭功能的完備與否,更可能影響霸凌的預防輔導,因此,本次研習將邀請家長團體及教師團體參與,使霸凌行為能獲得完善預防處理。

五、 回歸友善校園整體營造作為

反霸凌治本的工作學應回歸學校落實學生品德、法治、人權及生命教育,培養學生尊重自己與他人,以營造優質學習環境,杜絕校園暴力霸凌行為發生。

2010年12月17日 星期五

營造友善校園 禁絕霸凌行為

為營造友善校園,禁絕霸凌行為,本(16)日下午由教育部吳清基部長親自邀集25縣市教育局處長、專家學者及相關單位於教育部研商各項可行方案,與會人員會後召開記者會並公開部長「給校長的一封信」,宣示從教育部至縣市教育局處及各級學校將共同致力於消弭校園霸凌,建構友善與安全校園。教育部並將貫徹:一、落實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二、友善校園總體營造計畫及三、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三項政策措施,以期標本兼治,杜絕霸凌行為。

防制校園霸凌行為首重落實學生法治教育,兒童少年福利法對於行為當事人、學校教育人員及學生家長均有詳細規定,對於違犯之人員或是未盡應盡職責,相關人員需負擔應有之法律責任。校園霸凌行為,如已達身心虐待程度者,校長身為教育人員,應依法通報,未依規定通報而無正當理由者,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61條規定,處以罰鍰,及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其如屬違反法令,而情節重大者,得記1大過,教師亦有相關類似規範,應向學生及全體教育人員廣泛宣導,了解個人權利與義務,避免因不瞭解法令規定觸法而不知,會議共識請各級學校落實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相關條文規定之執行。

為建構友善、尊重與關懷的校園,立基於學校本位管理觀點,整合親師生輔導支持網絡,自94年起教育部以「學生輔導體制」、「性別平等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為推動友善校園總體營造計畫之四大主軸,透過對各地方政府統合視導了解執行成效。舉例而言,於正向管教工作部分,以「國中學生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校園體罰現況,「從來沒有」被打的學生比例已逐漸由96年的72.3%提升至99年上半年的83.1%;中輟復學輔導工作部分,從93學年尚輟人數4,156人(尚輟率0.145%)逐年下降至98學年1,045人(尚輟率0.041%),顯示各級學校積極推動友善校園計畫,涵蘊校園品德核心價值,並整合親師生輔導支持網絡,強化警政、社政、教育單位橫向聯繫,建構支持與關懷的環境氛圍。

鑑於近來校園霸凌事件時有發生,引發社會輿論關注與討論,凸顯霸凌嚴重情形。因校園霸凌的預防及處理刻不容緩,本部已完成「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草案),並於今(16)日會中討論通過,對於校園霸凌的事件處理預防機制,加強防制校園霸凌作為,例如要求校方和老師必須主動、積極關懷每個學生,並隨時介入處理霸凌事件,學校未妥善處理者將施以扣減補助款、列入學校評鑑或校長辦學績效、年終考核及遴選重要參據。另外學生如果遭遇霸凌,本部亦研擬學生第一時間可以尋求協助支援的管道,透過向老師反映或是本部24小時免付費投訴專線(0800200885)反映,立即處理後續可能發生的霸凌行為。

建構友善校園是教育部及各級學校努力的目標,會中決定將每學期第一週訂為「友善校園週」,以「反黑、反毒、反霸凌」為宣導主軸,首次將在明(100)年2月的99學年度第2學期第1週規劃辦理系列活動,喚起全校教職員生對建立友善校園之重視,共同關注校園霸凌問題。

學生間的霸凌行為與一般偏差行為都是需要我們重視並解決的問題,尤其霸凌行為對於學生身心發展有極大影響,校園霸凌的預防及處理刻不容緩,教育部特別透過這次會議的召開,再次呼籲提醒學校老師應主動、積極關懷每一位學生,及早發現問題並提供協助與輔導資源即時介入處理,也籲請家長及社會各界共同關心我們的青年學子,一起為建立安全學習環境,建構友善校園,讓孩子可以快樂學習成長而同心努力。

2010年12月13日 星期一

教育部推動防制校園暴力霸凌事件相關作為

近日報載校園霸凌事件頻傳,教育部十分重視。對於校園霸凌事件的防制預防與處理。教育部自今(99)年初開始,即召集專家學者、民間實務工作及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代表,針對霸凌態樣、定義及處置要領,召開各次會議,並辦理防制校園霸凌工作校長、學務主任、輔導主任相關人員研習。12月初並針對「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及反霸凌法的研擬,由常務次長召集各縣市政府、學者專家、高國中校長主任、法務部、警政署等召開會議,研擬具體方案,以期消弭校園霸凌現象。

近日有鑑於校園霸凌事件為學生嚴重偏差行為,對兩照當事人、旁觀者身心均將產生嚴重影響,為有效防制校園暴力霸凌事件,建立有效之預防機制,教育部訂定有相關三級預防策略。在教育宣導預防方面,著重於學生法治、品德、人權、生命及性別平等教育,培養學生尊重他人與友愛待人之良好處世態度,期透過完善宣導教材,辦理學校相關人員研習活動分層強化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對於霸凌行為之認知與辨識處理能力。在學生偏差行為的發現上,除擴大辦理記名校園生活問卷(暴力霸凌問卷)、期早期發現,早日介入輔導外,並強化宣導教育部及各縣市申訴專線與學校申訴信箱,發掘及受理各級學校、師長、家長、學生、媒體及民眾反映有關學校霸凌訊息。

對於學生偏差行為的輔導,由學校成立的學生偏差行為評估小組開會評估,屬於重大校安事件,依學校三級輔導機制通報及介入輔導;確認為霸凌個案,啟動學校霸凌防制輔導機制,邀集導師、輔導老師、學務人員、社工、少年隊、雙方家長等人員共同參加,針對加害、受害及旁觀學生進行輔導。若霸凌情形嚴重,轉介專業心理諮商人員協助輔導,務求長期追蹤觀察,導正學生偏差行為;若已有傷害結果產生,屬情節嚴重個案,通報警政單位協處及提供法律諮詢,以維護當事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權益。

有關外界建議制定校園反霸凌法部份,教育部除已洽請相關專家學者持續提供諮詢意見並已透過國際文教處及專家搜集到美、日等15國處理防制校園霸凌事件相關資訊外,近日更將由教育部部長親自邀集各縣市教育局處長進一步研商,要求各級學校將防制校園霸凌列為重要校務推行事項。因校園霸凌的防制及處理刻不容緩,教育部已著手制訂「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對於校園霸凌的事件處理預防機制,例如要求校方和老師必須敏感、積極查報並介入處理霸凌事件、強制或施以扣減補助款與下修學校評鑑成績、列入學校評鑑及校長辦學績效、年終考核及遴選重要指標,希望透過防制計畫,先期有效規範與遏止校園霸凌。另外亦將規劃反霸凌週活動,加強校園霸凌預防的教育宣導工作。

教育部對於校園霸凌事件的消弭,除推動各項工作規劃外,更希望透過家長及各界的共同參與,建立安全學習環境,建構友善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