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營造友善校園,禁絕霸凌行為,本(16)日下午由教育部吳清基部長親自邀集25縣市教育局處長、專家學者及相關單位於教育部研商各項可行方案,與會人員會後召開記者會並公開部長「給校長的一封信」,宣示從教育部至縣市教育局處及各級學校將共同致力於消弭校園霸凌,建構友善與安全校園。教育部並將貫徹:一、落實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二、友善校園總體營造計畫及三、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三項政策措施,以期標本兼治,杜絕霸凌行為。
防制校園霸凌行為首重落實學生法治教育,兒童少年福利法對於行為當事人、學校教育人員及學生家長均有詳細規定,對於違犯之人員或是未盡應盡職責,相關人員需負擔應有之法律責任。校園霸凌行為,如已達身心虐待程度者,校長身為教育人員,應依法通報,未依規定通報而無正當理由者,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61條規定,處以罰鍰,及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其如屬違反法令,而情節重大者,得記1大過,教師亦有相關類似規範,應向學生及全體教育人員廣泛宣導,了解個人權利與義務,避免因不瞭解法令規定觸法而不知,會議共識請各級學校落實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相關條文規定之執行。
為建構友善、尊重與關懷的校園,立基於學校本位管理觀點,整合親師生輔導支持網絡,自94年起教育部以「學生輔導體制」、「性別平等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為推動友善校園總體營造計畫之四大主軸,透過對各地方政府統合視導了解執行成效。舉例而言,於正向管教工作部分,以「國中學生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校園體罰現況,「從來沒有」被打的學生比例已逐漸由96年的72.3%提升至99年上半年的83.1%;中輟復學輔導工作部分,從93學年尚輟人數4,156人(尚輟率0.145%)逐年下降至98學年1,045人(尚輟率0.041%),顯示各級學校積極推動友善校園計畫,涵蘊校園品德核心價值,並整合親師生輔導支持網絡,強化警政、社政、教育單位橫向聯繫,建構支持與關懷的環境氛圍。
鑑於近來校園霸凌事件時有發生,引發社會輿論關注與討論,凸顯霸凌嚴重情形。因校園霸凌的預防及處理刻不容緩,本部已完成「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草案),並於今(16)日會中討論通過,對於校園霸凌的事件處理預防機制,加強防制校園霸凌作為,例如要求校方和老師必須主動、積極關懷每個學生,並隨時介入處理霸凌事件,學校未妥善處理者將施以扣減補助款、列入學校評鑑或校長辦學績效、年終考核及遴選重要參據。另外學生如果遭遇霸凌,本部亦研擬學生第一時間可以尋求協助支援的管道,透過向老師反映或是本部24小時免付費投訴專線(0800200885)反映,立即處理後續可能發生的霸凌行為。
建構友善校園是教育部及各級學校努力的目標,會中決定將每學期第一週訂為「友善校園週」,以「反黑、反毒、反霸凌」為宣導主軸,首次將在明(100)年2月的99學年度第2學期第1週規劃辦理系列活動,喚起全校教職員生對建立友善校園之重視,共同關注校園霸凌問題。
學生間的霸凌行為與一般偏差行為都是需要我們重視並解決的問題,尤其霸凌行為對於學生身心發展有極大影響,校園霸凌的預防及處理刻不容緩,教育部特別透過這次會議的召開,再次呼籲提醒學校老師應主動、積極關懷每一位學生,及早發現問題並提供協助與輔導資源即時介入處理,也籲請家長及社會各界共同關心我們的青年學子,一起為建立安全學習環境,建構友善校園,讓孩子可以快樂學習成長而同心努力。
2010年12月17日 星期五
2010年12月13日 星期一
教育部推動防制校園暴力霸凌事件相關作為
近日報載校園霸凌事件頻傳,教育部十分重視。對於校園霸凌事件的防制預防與處理。教育部自今(99)年初開始,即召集專家學者、民間實務工作及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代表,針對霸凌態樣、定義及處置要領,召開各次會議,並辦理防制校園霸凌工作校長、學務主任、輔導主任相關人員研習。12月初並針對「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及反霸凌法的研擬,由常務次長召集各縣市政府、學者專家、高國中校長主任、法務部、警政署等召開會議,研擬具體方案,以期消弭校園霸凌現象。
近日有鑑於校園霸凌事件為學生嚴重偏差行為,對兩照當事人、旁觀者身心均將產生嚴重影響,為有效防制校園暴力霸凌事件,建立有效之預防機制,教育部訂定有相關三級預防策略。在教育宣導預防方面,著重於學生法治、品德、人權、生命及性別平等教育,培養學生尊重他人與友愛待人之良好處世態度,期透過完善宣導教材,辦理學校相關人員研習活動分層強化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對於霸凌行為之認知與辨識處理能力。在學生偏差行為的發現上,除擴大辦理記名校園生活問卷(暴力霸凌問卷)、期早期發現,早日介入輔導外,並強化宣導教育部及各縣市申訴專線與學校申訴信箱,發掘及受理各級學校、師長、家長、學生、媒體及民眾反映有關學校霸凌訊息。
對於學生偏差行為的輔導,由學校成立的學生偏差行為評估小組開會評估,屬於重大校安事件,依學校三級輔導機制通報及介入輔導;確認為霸凌個案,啟動學校霸凌防制輔導機制,邀集導師、輔導老師、學務人員、社工、少年隊、雙方家長等人員共同參加,針對加害、受害及旁觀學生進行輔導。若霸凌情形嚴重,轉介專業心理諮商人員協助輔導,務求長期追蹤觀察,導正學生偏差行為;若已有傷害結果產生,屬情節嚴重個案,通報警政單位協處及提供法律諮詢,以維護當事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權益。
有關外界建議制定校園反霸凌法部份,教育部除已洽請相關專家學者持續提供諮詢意見並已透過國際文教處及專家搜集到美、日等15國處理防制校園霸凌事件相關資訊外,近日更將由教育部部長親自邀集各縣市教育局處長進一步研商,要求各級學校將防制校園霸凌列為重要校務推行事項。因校園霸凌的防制及處理刻不容緩,教育部已著手制訂「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對於校園霸凌的事件處理預防機制,例如要求校方和老師必須敏感、積極查報並介入處理霸凌事件、強制或施以扣減補助款與下修學校評鑑成績、列入學校評鑑及校長辦學績效、年終考核及遴選重要指標,希望透過防制計畫,先期有效規範與遏止校園霸凌。另外亦將規劃反霸凌週活動,加強校園霸凌預防的教育宣導工作。
教育部對於校園霸凌事件的消弭,除推動各項工作規劃外,更希望透過家長及各界的共同參與,建立安全學習環境,建構友善校園。
近日有鑑於校園霸凌事件為學生嚴重偏差行為,對兩照當事人、旁觀者身心均將產生嚴重影響,為有效防制校園暴力霸凌事件,建立有效之預防機制,教育部訂定有相關三級預防策略。在教育宣導預防方面,著重於學生法治、品德、人權、生命及性別平等教育,培養學生尊重他人與友愛待人之良好處世態度,期透過完善宣導教材,辦理學校相關人員研習活動分層強化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對於霸凌行為之認知與辨識處理能力。在學生偏差行為的發現上,除擴大辦理記名校園生活問卷(暴力霸凌問卷)、期早期發現,早日介入輔導外,並強化宣導教育部及各縣市申訴專線與學校申訴信箱,發掘及受理各級學校、師長、家長、學生、媒體及民眾反映有關學校霸凌訊息。
對於學生偏差行為的輔導,由學校成立的學生偏差行為評估小組開會評估,屬於重大校安事件,依學校三級輔導機制通報及介入輔導;確認為霸凌個案,啟動學校霸凌防制輔導機制,邀集導師、輔導老師、學務人員、社工、少年隊、雙方家長等人員共同參加,針對加害、受害及旁觀學生進行輔導。若霸凌情形嚴重,轉介專業心理諮商人員協助輔導,務求長期追蹤觀察,導正學生偏差行為;若已有傷害結果產生,屬情節嚴重個案,通報警政單位協處及提供法律諮詢,以維護當事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權益。
有關外界建議制定校園反霸凌法部份,教育部除已洽請相關專家學者持續提供諮詢意見並已透過國際文教處及專家搜集到美、日等15國處理防制校園霸凌事件相關資訊外,近日更將由教育部部長親自邀集各縣市教育局處長進一步研商,要求各級學校將防制校園霸凌列為重要校務推行事項。因校園霸凌的防制及處理刻不容緩,教育部已著手制訂「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對於校園霸凌的事件處理預防機制,例如要求校方和老師必須敏感、積極查報並介入處理霸凌事件、強制或施以扣減補助款與下修學校評鑑成績、列入學校評鑑及校長辦學績效、年終考核及遴選重要指標,希望透過防制計畫,先期有效規範與遏止校園霸凌。另外亦將規劃反霸凌週活動,加強校園霸凌預防的教育宣導工作。
教育部對於校園霸凌事件的消弭,除推動各項工作規劃外,更希望透過家長及各界的共同參與,建立安全學習環境,建構友善校園。
2010年10月31日 星期日
(六)網路,言語,性別,肢體混合霸凌
1.事件摘要
某高工一年級男學生(A生)因舉止較秀氣,長期遭同班同學嘲笑是「娘炮」,「人妖」,曾於音樂課遭同學創作歌詞作弄(老師未制止),還被拍下照片加上「死娘炮」字眼傳給全班同學。該生有憂鬱症病史,曾數度起輕生之念,亦曾求助輔導室。
2.本案分析重點
A生長期被同學言語嘲弄,曾向輔導室反映輕生念頭,但未獲重視,即使A生家長為該校老師,亦無法阻止A生遭言語嘲弄情形。
3.處理經過
(1)A母告知校方後,校方邀集雙方家長,導師,輔導教官及生輔組長針對此事進行瞭解與協商。
(2)A同學家長向校方性別平等委員會提出申訴,生輔組受理後轉介輔導室,性平會決議成案並開始於期限內完成調查,學務處也依性平會決議及相關法規辦理召開學生重大獎懲委員會。
4.給學校建議:
(1)班級經營落實度方面:
A生長期遭同班同學嘲笑是「娘炮」,「人妖」,導師應早有耳聞,也應及早告知輔導室,以共商對A生與霸凌學生輔導策略與措施。另導師在尋求生輔組的協助,邀請雙方家長到校討論協助兩造學生學習保護自己與尊重他人,最後,需積極對全班同學進行相關的法律教育。
(2)加強對霸凌學生,受凌學生與旁觀學生的輔導措施:
例如可透過小團輔與班級輔導,藉一些角色扮演或法律問題的討論,讓學生學習保護自己與尊重他人。
(3)與雙方家長溝通方面:
秉持主動,真誠態度,表達協助學生解決問題的心意。
某高工一年級男學生(A生)因舉止較秀氣,長期遭同班同學嘲笑是「娘炮」,「人妖」,曾於音樂課遭同學創作歌詞作弄(老師未制止),還被拍下照片加上「死娘炮」字眼傳給全班同學。該生有憂鬱症病史,曾數度起輕生之念,亦曾求助輔導室。
2.本案分析重點
A生長期被同學言語嘲弄,曾向輔導室反映輕生念頭,但未獲重視,即使A生家長為該校老師,亦無法阻止A生遭言語嘲弄情形。
3.處理經過
(1)A母告知校方後,校方邀集雙方家長,導師,輔導教官及生輔組長針對此事進行瞭解與協商。
(2)A同學家長向校方性別平等委員會提出申訴,生輔組受理後轉介輔導室,性平會決議成案並開始於期限內完成調查,學務處也依性平會決議及相關法規辦理召開學生重大獎懲委員會。
4.給學校建議:
(1)班級經營落實度方面:
A生長期遭同班同學嘲笑是「娘炮」,「人妖」,導師應早有耳聞,也應及早告知輔導室,以共商對A生與霸凌學生輔導策略與措施。另導師在尋求生輔組的協助,邀請雙方家長到校討論協助兩造學生學習保護自己與尊重他人,最後,需積極對全班同學進行相關的法律教育。
(2)加強對霸凌學生,受凌學生與旁觀學生的輔導措施:
例如可透過小團輔與班級輔導,藉一些角色扮演或法律問題的討論,讓學生學習保護自己與尊重他人。
(3)與雙方家長溝通方面:
秉持主動,真誠態度,表達協助學生解決問題的心意。
(五)性霸凌
1.事件摘要
某校1名特教學生A男,常對同班女學生有不當行為,如從後方抱女生,在女同學耳後吹氣,拍打女同學背部等,女同學無法忍受,又無可奈何,遂集體向學校反映此一問題。
2.本案分析重點
(1)特教學生成為霸凌者之輔導作為。
(2)違反性別平等之霸凌行為之處置。
(3)輔導室適時介入的重要性。
3.學校處理經過
(1) 導師提出校園事件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申請書,學務處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2) 學務主任召集相關人員,請家長到校,並建議A生就醫。
(3)A生由家長送醫診斷後,發現罹患「自閉症合併躁鬱症」。
(4)學校對相關女生實施輔導,並加強全班團體輔導。
(5)輔導老師加強對A生之心理輔導。
(6)通報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7)由輔導主任,導師,特教老師至A生家訪,A生情緒極不穩定,老師建議家長將A生送醫治療(後A生住院治療)。
(8)召開個案研討會議研議輔導策略。
某校1名特教學生A男,常對同班女學生有不當行為,如從後方抱女生,在女同學耳後吹氣,拍打女同學背部等,女同學無法忍受,又無可奈何,遂集體向學校反映此一問題。
2.本案分析重點
(1)特教學生成為霸凌者之輔導作為。
(2)違反性別平等之霸凌行為之處置。
(3)輔導室適時介入的重要性。
3.學校處理經過
(1) 導師提出校園事件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申請書,學務處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2) 學務主任召集相關人員,請家長到校,並建議A生就醫。
(3)A生由家長送醫診斷後,發現罹患「自閉症合併躁鬱症」。
(4)學校對相關女生實施輔導,並加強全班團體輔導。
(5)輔導老師加強對A生之心理輔導。
(6)通報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7)由輔導主任,導師,特教老師至A生家訪,A生情緒極不穩定,老師建議家長將A生送醫治療(後A生住院治療)。
(8)召開個案研討會議研議輔導策略。
(四)關係及肢體霸凌
1.事件摘要:
(1)A生為北縣某國中英文小老師,長期被B生等6位同學欺凌(B生為班上模範生),如吃中餐時座位被佔用致A生蹲教室角落吃,全班露營發班服故意不發A生致其服裝與眾不同(露營結束後才補發),於班上從後被推撞同學桌子致同學熱水瓶掉落賠償等,A生家長發現後要求換班,學校將相關同學記過並撤銷B生模範生資格,但不同意A生換班。
(2)某日A生向老師借課進行英文小考,B生等人將試卷丟地上並要A生檢起,A生不從遂發生B生等人以夾克蓋頭圍毆A生事件(老師尚未進教室),A生返家後家長帶至醫院檢查,有輕微腦震盪現象。
(3)學校連絡雙方家長到校會談學生毆打人事件,但洽談結果非如A姓家長之預期結果,散會後A姓家長則到警局報案並投訴媒體(蘋果日報)。
2.學校處理經過
(1)導師通知學務處告知此事,校方邀集雙方家長到校面談。
(2)立即予A生換班。(經追蹤A生換班至今半年,已無遭欺凌情形)
(3)建立發言人機制,由校方輔導主任,向媒體說明學校處理經過。
(4)學校將A生列為輔導個案,後續對A生輔導十餘次。
3.處理建議
(1)導師應掌握班級學生相處狀況,予以教導處理,必要時提請相關單位協助。
(2)了解A生長期被B生等同學霸凌之原因,並依此進行輔導規劃。
(1)A生為北縣某國中英文小老師,長期被B生等6位同學欺凌(B生為班上模範生),如吃中餐時座位被佔用致A生蹲教室角落吃,全班露營發班服故意不發A生致其服裝與眾不同(露營結束後才補發),於班上從後被推撞同學桌子致同學熱水瓶掉落賠償等,A生家長發現後要求換班,學校將相關同學記過並撤銷B生模範生資格,但不同意A生換班。
(2)某日A生向老師借課進行英文小考,B生等人將試卷丟地上並要A生檢起,A生不從遂發生B生等人以夾克蓋頭圍毆A生事件(老師尚未進教室),A生返家後家長帶至醫院檢查,有輕微腦震盪現象。
(3)學校連絡雙方家長到校會談學生毆打人事件,但洽談結果非如A姓家長之預期結果,散會後A姓家長則到警局報案並投訴媒體(蘋果日報)。
2.學校處理經過
(1)導師通知學務處告知此事,校方邀集雙方家長到校面談。
(2)立即予A生換班。(經追蹤A生換班至今半年,已無遭欺凌情形)
(3)建立發言人機制,由校方輔導主任,向媒體說明學校處理經過。
(4)學校將A生列為輔導個案,後續對A生輔導十餘次。
3.處理建議
(1)導師應掌握班級學生相處狀況,予以教導處理,必要時提請相關單位協助。
(2)了解A生長期被B生等同學霸凌之原因,並依此進行輔導規劃。
(三)關係霸凌
1.事件摘要:
(1)某國中,導師發現A生會在手臂上以美工刀輕劃自己的手臂,在詢問探查下,才得知班上B生等五人平時即會以言語和肢體的方式,霸凌A生。
(2)B生,C生及D生更會命令A生其做一些搞怪,滑稽的動作,並以手機拍攝下來言語嘲笑。
2.本案分析重點:
(1) A生長期使用美工刀自殘,導師是否知情?
(2)學生使用手機搞怪,甚至是侵犯他人隱私,如沒處理得當,其他學生是否認為理所當然,沒有關係?
3.學校處理經過及建議:
(1)導師立即通知學輔主管。
(2)請A生及所有家長到學校,了解該事件進行處理。
(3)A生自殘行為表示其壓力已大到一定程度,除應予長期心理輔導亦須強化其生命教育。
(4)提供學生相關法令及案例,讓學生了解,並加強學生同理心。
(1)某國中,導師發現A生會在手臂上以美工刀輕劃自己的手臂,在詢問探查下,才得知班上B生等五人平時即會以言語和肢體的方式,霸凌A生。
(2)B生,C生及D生更會命令A生其做一些搞怪,滑稽的動作,並以手機拍攝下來言語嘲笑。
2.本案分析重點:
(1) A生長期使用美工刀自殘,導師是否知情?
(2)學生使用手機搞怪,甚至是侵犯他人隱私,如沒處理得當,其他學生是否認為理所當然,沒有關係?
3.學校處理經過及建議:
(1)導師立即通知學輔主管。
(2)請A生及所有家長到學校,了解該事件進行處理。
(3)A生自殘行為表示其壓力已大到一定程度,除應予長期心理輔導亦須強化其生命教育。
(4)提供學生相關法令及案例,讓學生了解,並加強學生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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